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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印发实施,为更好地推进可降解塑料替代品的规范使用,促进执法监管工作效率,明确了要制定产品的标准标识。2020年7月九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扎实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相关塑料制品禁限管理细化标准(2020年版),并对有关标准、标识的工作,进行了再部署,并明确了工作进程。为此,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标准技术管理司等有关部委的指导下,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牵头,联合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降解塑料专业委员会、全国生物基材料及降解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全国塑料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等单位共同组成了塑料污染治理专门工作小组,推进塑料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的全生命周期绿色发展。 在此基础上,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组织轻工业塑料加工应用研究所、中国塑协降解塑料专业委员会等单位起草了《可降解塑料制品的分类与标识规范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指南》起草工作,获得了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中国商业联合会、中国连锁经营协会、全国塑料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全国生物基材料及降解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及相关生产企业等单位的支持,并通过网站、邮件、书面文件等形式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通过审定,最终形成《指南》。 现对指南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目的和意义 《指南》,主要目的是推动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建立健全塑料制品长效管理机制,完善可降解塑料的标识制度。 《指南》规定的可降解塑料标识,力求易识别、通俗易懂,不仅是生产者在制造产品时对产品进行降解性能的标识,也将为商家和用户采购时的识别依据,同时也是消费者在使用时知悉产品是否为可降解塑料的最直接手段,可以方便质量检验和提高监管效率。 二、范围 《指南》要求有关产品生产企业、销售企业、零售超市与餐饮企业等使用单位、及相关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治理塑料污染的各项政策和措施,积极按照《指南》进行产品标识、采购,加强标识管理。 三、明确可降解塑料的定义与分类 1.降解塑料的定义 目前完全可降解聚合物主要有PLA、PBAT、PBS、PBSA、PCL、PPC、PGA等。 发展生物降解的原因主要是因为即使垃圾分类和回收措施很完善,终究难避免仍有一小部分塑料废弃物会被泄漏到环境中去。实施生活垃圾分类以来,大多数的塑料废弃物都得到了合理的回收与处置,如回收再利用、填埋、焚烧等,但再密闭的垃圾回收系统也很难避免会有一部分塑料废弃物泄漏到自然环境中,这些易泄漏的废弃物中一次性塑料制品就是其中相对难回收、易泄漏的。如废弃塑料购物袋等基本混入生活垃圾处置系统,约有一半左右进入垃圾填埋场,这些随生活垃圾进入垃圾填埋场的塑料废弃物需要很长时间才能完全降解,存在较大的环境泄露风险;再如餐饮单位堂食服务中使用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刀、叉、勺,一次性塑料吸管,易混入餐厨垃圾,给餐厨垃圾厌氧发酵等后续资源化处置利用带来困难。因此率先禁止限制使用这部分容易泄漏到自然环境中的塑料制品,可以减少泄漏到环境中塑料制品的增量,即使泄漏到环境中也能在自然环境条件下实现降解而不会造成环境长期污染。 2.降解率要求 生物降解率,是指在试验材料生物降解过程中,材料中的有机碳会被分解成生物气体如二氧化碳或/与甲烷,在试验中连续监测、定期测量累计产生的生物气体,试验中实际产生的生物气体量与该材料可以产生的生物气体理论量的百分比。 我国自上个世纪80年代就开始研究“可降解塑料”,主要是传统塑料中添加光敏剂、热氧降解剂等助剂,来实现降解的目的,但使用在一段时间后,发现这类“添加型可降解塑料”(如光降解塑料、氧化降解塑料等),其实是不能实现完全降解。目前完全可降解聚合物主要有生物降解塑料如PLA、PBAT、PBS、PHA、PPC、PGA、PBSA、PPDO等。依据GB/T 19277.1、19277.2、19276.1、19276.2、28206等检测方法,这些生物降解塑料的生物降解率应达到90%以上。生物降解率达到90%以上即认为是全降解,是因为在堆肥、土壤等环境条件中发生降解时,生物降解塑料所含有机碳有小一部分变成了生物死体或矿化无机盐,所以测得生物降解率不一定是100%。而“添加型降解塑料”依据以上标准检测,目前尚无法达到90%,欧盟2019年10月发布的海洋污染防治议案里明确了对这一类不能完全降解的“添加型降解塑料”自2021年开始禁止使用的规定。 3.重金属要求 表1 重金属及特定元素含量 重金属 限量/(mg/kg) 砷(As) ≤5 镉(Cd) ≤0.5 钴(Co) ≤38 铬(Cr) ≤50 铜(Cu) ≤50 镍(Ni) ≤25 钼(Mo) ≤1 铅(Pb) ≤50 硒(Se) ≤0.75 锌(Zn) ≤150 汞(Hg) ≤0.5 氟(F) ≤100 4.分类 可土壤降解塑料; 可堆肥化降解(包括传统堆肥与可庭院堆肥)塑料; 海洋环境降解塑料; 淡水环境降解塑料; 污泥厌氧消化降解塑料; 高固态厌氧消化降解塑料。 各种降解条件根据产品本身特性进行分别标识,企业可以提供依据产品标准含降解性能的合格检验报告、或者是依据方法标准进行检验符合指南要求的检验报告等证据,加上企业自我声明及其采购合同等。 四、制定通俗易懂的识别图形标志 可降解塑料标识,不仅是生产者在制造产品时对产品进行降解性能的标识,是商家和用户采购时的识别依据,同时也是消费者在使用时知悉产品是否为可降解塑料的最直接手段,可以方便质量检验和提高监管效率。因此,标识的可识别、通俗易懂,就显得尤为重要。 可降解塑料制品的标识分为文字和图形标识,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等以使用指南方式向社会公布。另外,有关降解塑料的标识的内容,也将会以国家标准形式进一步推进实施。 1.文字标识 2.图形标识 图形标识为带箭头循环圈、双“j”(降解拼音首字母)、材质缩写(如PBAT、PLA、PBS等)、六种降解环境名称(可选)、产品国家标准及产品名称组合而成的绿色笑脸图案,其含义是通过可降解塑料的使用,最终实现相应条件下完全降解而不污染环境的目的。带箭头循环圈体现了可降解塑料同样可以循环、回收再利用,即使被泄露到环境中可以完全降解而被环境所消纳。“jj”拟人形,采用左小右大的结构布局,体现了由小及老、人人爱护环境的设计理念。 有了标识以后,我们看可降解产品标识就可以很直观地、很容易地区分降解塑料与非降解塑料制品;我们可以先看我们购买的可降解塑料制品的产品或产品的标签或外包装或说明书上有关材质标识,像PLA、PBAT、PBS、PCL、PGA、PHA、PHB、PHBV、PPC等,或者是这些材料的共混物,如PBAT+PLA等,这些材质标识都是可完全降解材料的材质标识;再看产品标准,国家已经出台了GB/T 18006.1-2009《塑料一次性餐饮具通用技术要求》、GB/T 38082-2019《生物降解塑料购物袋》、《全生物降解饮用吸管》等标准。如果我们购买了这些产品可以查看是否印有这些国家标准。 3.标识举例 示例2: 示例3: 示例4: 示例5: 五、可降解塑料制品降解性能检测依据 塑料废弃后,多数进入了垃圾系统,多数被合理处置,有一部分随有机垃圾被堆肥化处置(工业化堆肥或庭院堆肥)、厌氧消化处置(污泥厌氧消化降解或高固态厌氧消化降解),也会有一小部分泄漏到自然环境如土壤环境、河流湖泊淡水环境、海洋等。针对这些环境,国际标准化组织和我国标准归口都制定了相应的检验方法,并依据这些环境真实环境或模拟条件,对塑料进行生物降解率测定,甚至对一些环境条件的降解如堆肥化等还提出了植物毒性等方面的检测要求。 可降解塑料的可降解性能检验方法按照降解环境条件进行划分,具体如表所示。 表2 不同可降解塑料的降解性能测试标准 2020年底涉及禁限膜袋与餐具产品的标准主要有一次性塑料餐饮具、塑料购物袋、地膜,这些产品可降解替代品的国家标准主要有GB/T 18006.1-2009《塑料一次性餐饮具通用技术要求》、GB/T 38082-2019《生物降解塑料购物袋》、GB/T xxxxx-202x《全生物降解饮用吸管》等。涉及这些产品上应该分别有这些产品的国家标准。 六、标识使用指南 1.标识总体要求 标识的适宜规格应根据产品的尺寸来确定,如果需要缩小或扩大标识,应遵守标识给出的比例同等缩小或扩大。 标识可单独标注,也可在其他标识中按本标准要求增加该标识,并在产品说明书中予以说明。 该标识宜标注在产品底部、外侧等明显部位,受功能、外观设计等影响无法在明显部位标注的,可在产品说明书中予以注明。 标识的标注可采用模塑、印刷、压花、烙印或其他清晰且无法拭除的标记方法进行。 标识应清晰可见,不易磨损,且不应损害产品的使用性能。 2.示例 (2)刀叉勺标识举例 七、监管或采购确认流程建议 1、监管方如何鉴别可降解一次性刀叉勺、吸管、购物袋的降解性能指南 2、使用方采购时如何鉴别与认可提供方的制品降解性能指南 济南大华塑料加工厂是一家专业生产塑料消泡剂(塑料消泡母料)、流延膜消泡剂、透气膜干燥剂、透气膜母料、流延膜干燥剂、塑料除味剂、塑料填充母料、塑料开口剂、黑色色母粒及各种彩色母粒等功能性母料,主要适用于注塑、吹膜、吹塑、管材、流延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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